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 of the United Nations)咨商地位有三种:一般咨商地位(Genernal consultative status)、特别咨商地位(Special consultative status)和名册咨商地位(Roster),其中特别咨商地位是授予那些关心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某些活动领域并在其中具有专长的非政府组织(NGO)。
具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是一个非政府组织得到国际承认的重要标志。联合国是通过其经社理事会授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的方式来承认国际上重要的非政府组织,并发挥这些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
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协会于2006年被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正式授予特别咨商地位,明确我协会具有在联合国的纽约、日内瓦和维也纳工作机构派驻人员和每年获得联合国全年会议日程安排及出席会议的权利。这为我协会积极参与联合国有关事务和更好地开拓国际科技合作空间提供了新的平台。